“十四五”期间,各级综合档案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提升业务建设水平为中心,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等项目为抓手,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在推动综合档案馆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稳步推进
综合档案馆是档案事业的主体,在档案事业发展全局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十四五”期间,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持续稳步推进,业务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对全国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进行第二轮集中评价,全面推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为进一步加强档案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国家档案局组织对全国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第二轮集中评价。2022年,结合上一轮评价情况,围绕档案馆工作新规定、新标准,修订完成《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组建评价工作专家库,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时间安排,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023年6月至10月,对全部47家档案馆开展了业务建设现场评价。2024年4月,印发《关于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总体情况的通报》。组织编写分析报告,深化业务建设评价结果运用,对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各副省级以上档案馆高度重视评价整改工作,把业务优化提升作为有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业务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各地坚持以评促建,参照副省级以上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做法,结合各地实际对所属市、县级档案馆开展业务评价,有力提升了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整体业务水平。
制定和发布有关制度规定、行业标准,综合档案馆业务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以法规标准制修订促进规范化建设,于2022年7月发布国家档案局第19号令《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谁来开放档案、如何开放档案、开放哪些档案、开放档案如何利用”等问题,对开放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和保障。牵头制定行业标准《档案征集工作规范》《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推进档案业务工作标准化。各地综合档案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庆祝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展览展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功能,面向大中小学生举办特色研学实践活动,推动红色档案故事进基层,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努力将档案馆打造成为“四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各级综合档案馆围绕庆祝建党百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举办主题展览,让档案价值不断彰显。充分挖掘资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专项任务等,持续编报各类资政参考,档案资政辅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四五”期间,各级综合档案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归集,做好冬奥会、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加大重点档案征集力度,馆藏资源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各级综合档案馆通过深化馆校合作,积极联合有关高校利用红色档案资源,助力新时代“大思政课”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开展“迁台记忆”档案工作调研,组织召开“迁台记忆”协调推进会,研究部署“迁台记忆”档案收管用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协调协同,形成“迁台记忆”工作合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积极回应关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推进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建设收尾工作,统计全国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情况并向地方档案部门印发情况通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批综合档案馆进行了新建、改建、扩建,极大改善了档案保管利用条件。
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档案工作服务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入全面提速新阶段。“十四五”期间,国家档案局积极总结推广档案区域协作成熟经验做法,统筹促进全国档案馆事业平衡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档案合作与创新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档案合作机制进入全面提速新阶段。婚姻登记档案、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承包地确权登记档案等纳入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范围。黄河流域九省区档案局和档案馆加强各类档案专家库和黄河专题档案数据库共享,打造黄河档案开发利用品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档案部门联合举办“胜利烽火——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档案史料展”。各地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开展跨馆利用、资源共享、联合开发、项目合作、业务互认等工作,档案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绿色档案馆建设,批复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档案馆等“绿色档案馆”建筑设计标识。各级综合档案馆积极改进档案移交和接收流程,加快推进档案收集范围和中长期接收计划的制修订,加大各类珍贵档案征集力度,确保各类档案资源收集齐全完整。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影响力持续提升
“十四五”时期,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稳步实施,组织管理更加科学,宣传推介更加有力,档案文献工作社会影响力有效提升。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专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研究制定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和管理办法。在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基础上,设立名录分委会负责对申报书进行质量把关。积极推动各省建立省级档案文献遗产工程,深入挖掘各地档案资源,加大各地博物馆、图书馆、版本馆、文化馆、高校的参与度,为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和世界记忆项目提供充足的项目储备。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自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评选开始,突破申报惯例,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纳入申报组织单位。为提升申报质量,组织开展预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9月在南京举办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与世界记忆名录申报宣介培训班,取得积极成效。在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时,向国家图书馆、国家博物馆、国家版本馆专门发送申报通知并将澳门申报单位纳入评选范围。为确保入选档案文献在后续利用中的安全性,向外交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为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与世界记忆名录评选工作接轨,主动在国家档案局网站公布档案文献项目申报书。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宣传推介工作富有成效。国家档案局组织编纂《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第五辑》,拍摄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微视频,召开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新闻发布会,积极推动“档案文献遗产影响力提升工程”纳入中宣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为服务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注入动能。
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硕果累累
“十四五”期间,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保存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快速推进。组织实施大区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统筹地方档案馆开展大区档案目录著录以及数字化工作。推进全国历史档案系统整理,共完成1725万条历史档案的编目和采集工作,数字化扫描3600万页,大批历史档案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重点档案专题保护开发项目成果丰硕。“十四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依托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时间节点,支持各地举办展览、出版图书、拍摄专题片,讲好红色档案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持续组织编纂《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辑出版图书80余种210余册,为深入开展抗战研究提供档案支撑。总结“十三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成果,出版《“十三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成果撷萃》。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十四五”期间,全国6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及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举办区域档案保护技术培训班15期。各区保中心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在覆膜档案抢救、耐水字迹档案脱酸、档案缩微胶片与数字资源转换等方面取得突破。
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统筹“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细则》《项目资金支付与采购提示指南》《大区档案电子版档案数据规范》,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8月4日 总第432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