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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米绪仁 |
写信时间: | 2025-08-25 21:16:11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户口迁回老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及流程》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条,户口迁回老宅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迁入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属证书、拟迁入地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情况证明或者由公安派出所调查其在当地实际居住情况。您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公安局
2025年8月27日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25-08-28 12:07:54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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