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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刘m先生 |
写信时间: | 2010-12-07 13:58:51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刘m先生反映的情况如果派出所按户口补录的正常程序申报到市局了,即使材料没有审批通过,材料会退回,并且材料上会注明还要补充什么资料,不存在两年没有审批的情况。如果派出所认为材料不合格,应告知当事人还要补充哪些资料,确实缺少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原始依据的,按当事人的情况有分地的原始凭证,还需提供配偶、子女的户籍资料、本人结婚证、村委会座谈意见、村委会证明等资料。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10-12-29 16:35: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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