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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现已办结公示) | ||||||||||
| 第七批 2021年5月11日 | ||||||||||
| 序号 | 批次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第7批序号39 | D2HN202104120064 | 岳阳市汨罗市大金镇东文村村民反映政府未征得村民同意,批准建设一个大型猪厂(1万头),村民担心污染环境影响生活。 | 汨罗市大金镇东文村 | 其他污染 | 经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大荆镇东文村拟建大型猪场一事属实,但信访件中反映拟建项目未征得村民同意与调查事实有出入。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目前未实质性的启动。建设项目位于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法定代表人刘艳辉,拟计划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266400㎡,规划建设高标准高层猪舍等生产区65000㎡,办公区、生活区4000㎡,污水处理池8000㎡。原计划于2021年5月底开始动工建设,建成后常年存栏母猪9600头,年出栏仔猪23万头。该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市发改局进行了备案;2021年3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规划意见,明确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且无基本农田;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月2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调整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区域的批复;环评手续正在申请办理中。4月13日,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组深入现场走访询问项目周边群众,毛塘组徐并根、张艳辉等村民均表示同意养殖场项目在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履职尽责。 2.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息诉息访。 3.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
办结 | 无 |
| 2 | 第8批序号21 | D2HN202104130069 | 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窑洲社区曾家坪砂石厂非法生产,噪音、扬尘严重扰民。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 归义镇窑洲社区曾家坪 | 生态 | 4月14日,经汨罗市归义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于2021年4月16日向汨罗市曾浩砂石经营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21〕038号)。目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已将案件上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砂石经营部态度诚恳,积极配合,立即停业整改,自行拆除了厂区内筛分机,消除噪声污染;采取了安装喷淋设施、平整场地、覆盖物料等一系列抑尘措施,确保扬尘对周边群众不造成影响。整改后,群众对经营部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经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案审会审查,汨罗市曾浩砂石经营部在场地内露天贮存的砂石物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砂土存在明显区别,不属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汨罗市曾浩砂石经营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事实不成立,不予立案。 |
办结 | 无 |
| 3 | 第9批序号54 | D2HN202104140041 | 岳阳市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离107国道1公里处正在建设一家养猪场,举报人认为该厂将对造成水源污染、异味扰民等环境问题。 | 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 | 其他污染 | 经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与第7批电D2HN202104120064、第9批信X2HN202104140043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大荆镇东文村拟建大型猪场一事属实。但信访件中反映拟建项目位于红色区域禁养区、农田禁养区与调查事实有出入。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汨罗市泉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10日由汨罗市发改局进行了备案;2021年3月9日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规划意见,明确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且无基本农田;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林业局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月2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1年4月12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调整大荆镇东文村毛塘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区域的批复;4月13日,汨罗市大荆镇人民政府调查组深入现场走访询问项目周边群众,毛塘组徐并根、张艳辉等村民均表示同意养殖场项目在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 ||